可以射击跳伞的伞兵,却不能射击带着降落伞的飞行员,这是为什么?

在国际法中,最重要的就是日内瓦公约,特别是1977年的附加议定书中的第一议定书第42条。这条规定得很清楚:从遭遇难飞机跳伞的人,在他们落地期间,不能作为攻击的对象。除非他们落地后还打算继续作战。不过,这条并不适用于空降部队,也就是伞兵。

为什么要区分得这么细呢?主要是因为飞行员跳伞多半是在飞机被击中或者出现故障时,为了逃生不得已而跳。到那一刻,飞机没了,他也就没了武器,变成了一个普通人,威胁性一下子就降到最低。打他,就和打手无寸铁的平民一样,不仅不人道,还可能算作战争犯罪。

伞兵其实是经过特别训练的部队,从运输机上跳下来,主要是为了渗透到敌方后方,抢占关键点或者搞破坏。他们跳伞不是为了逃命,而是执行任务的开始,身上都背着枪支弹药,一落地就能马上组队行动。

所以,对这些伞兵开火,其实算是防御行为,依法合理。日内瓦公约的道理也就是这个:保护已经停止战斗的人,击退那些还在威胁自己的人。

这个想法并不是临时想出来的,早在一战之前就有点苗头。那场战事从1914到1918年,飞机刚刚在战场出现,一开始主要用来侦察,后来才逐渐发展成用机枪进行空中搏斗。那时候的飞行员多半都是贵族后代,带点骑士精神,觉得打仗还是得讲点底线。

在刚开始的时候,飞行员们之间还会达成一种默契:打下敌机后,不会去追那些跳伞的。毕竟都明白,飞机价值不菲,飞行员的训练投入又大,要是把跳伞的挂掉,反而帮敌人省事儿。英军皇家空军和德国飞行员之间,就有这么个不成文的规矩。

当然啦,并非所有人都遵守这个规矩,比如英国的王牌飞行员詹姆斯,在1918年的时候,就曾射击过德国飞行员的降落伞,他觉得这是战斗的需要,没有啥好讲究的。可是大体上讲,一战时期飞行员的死亡率挺高的,主要原因不是被射中,而是飞机太坑人,炸不死飞机,跳伞成功率也低。

一战之后,海牙空战规则草案出来了,虽然没正式实施,但其中第20条就说过:从受损飞机中跳伞逃生的人员,在降落时不能受到攻击。

唉,可惜在二战前还没有被普及开来。二战的规模大得不一样,飞机多到成千上万,空战几乎每天都在上演。刚开始的时候,英国和德国的飞行员还保留点一战时那种骑士精神,彼此之间对跳伞出来的人不是很喜欢打。

比如说1940年的不列颠战役,波兰来的飞行员就算例外了,他们挺恨德国人,常常朝跳伞的飞行员开火,就是为了发泄一下仇恨。

在太平洋战场上,日本飞行员可比其他国家的凶狠多了,从1937年中日战争一开始,就经常朝中国和盟军的跳伞飞行员开火,挺有霸气。

像1937年的刘兰清中尉,在跳伞的时候就遇上了日机的扫射,真是遭了不少罪。再说1941年的美国志愿飞行队的保罗,也是在缅甸上空被日军击中倒下,伞还悬在空中呢。

美国的飞行员也不完全是好人。1944年,理查德少校在欧洲战场上,看到德军对美军轰炸机组员施虐,于是开枪击中了那位德国飞行员的降落伞。

德国的飞行员也曾干过类似的事儿,比如1943年,有些美军B-17飞行员跳伞下来后,被德军地面部队直接开枪射杀。

苏联在二战后期,也没太讲究规矩。二战中,射击跳伞的飞行员挺常见的,特别是在东方战场上,日本军方根本不怎么理会日内瓦公约,他们觉得飛行员跳伞还能回来飞,杀一个少一个,这样威胁就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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