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日起,个人养老金能提前取了!3种紧急情况可申领,不知道亏大了!

一、重磅新规!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“扩容”,3种紧急情形可提前支取

2025年8月19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宣布自2025年9月1日起,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新增3种紧急情形,覆盖疾病、失业、贫困等民生痛点。

图片来自新华社

此次调整后,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从原有的3类(退休、失能、出国定居)扩展至6类,首次将家庭医疗负担、失业风险、低保人群纳入保障范围,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从“单纯养老”向多功能生活保障转型。

二、新增3种情形详解:谁能领?怎么领?

1. 大病医疗应急

- 条件:申请前12个月内,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,累计超过本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。

- 案例:若浙江居民20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万元,家庭医疗自付超6万元即可申领。

2. 长期失业补助

- 条件:申请前2年内,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满12个月。

- 意义:为失业期间生活提供缓冲,避免耗尽养老储蓄。

3. 低保人群兜底

- 条件: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。

- 亮点:无需累计年限,申领低保期间即可提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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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领取流程全指南:线上3分钟搞定,税款自动扣缴

1. 申请渠道

- 线上: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、电子社保卡、掌上12333App;

- 线下: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。

2. 资金到账

- 银行代扣3%个税后,剩余资金直接划入社保卡银行账户;

- 可选择按月、分次或一次性领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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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隐藏规则:领完还能继续存钱吗?

- 可续存:除退休领取外,其他情形支取后仍可继续缴费积累;

- 状态重置:再次缴费后账户恢复“缴存状态”,需重新满足条件才能领取。

五、新政深意:养老金不再是“退休专属”

专家分析,此次调整旨在解决三大矛盾:

1. 流动性困境:缓解参保人“钱锁死不敢存”的顾虑;

2. 保障缺口:弥补医保、失业保险的覆盖不足;

3. 制度吸引力:通过柔性规则鼓励更多人参与。

六、警惕陷阱:虚假申报将面临法律责任

《通知》明确禁止提供虚假材料申领。一旦查实,可能面临:

- 追回资金并罚款;

- 影响个人信用记录;

-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。

个人养老金的这次“升级”,既是制度柔性的进步,也是民生保障的深化。9月1日后,千万参保人的账户将不再只是“养老钱”,更是一份应急储备金!记住:合规领取是权利,滥用必遭严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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